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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来源:扎赉特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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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3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第30项整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到2026年1月7日。

联系电话:6122150

邮寄地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整改

问题

全盟年均产生建筑垃圾100万吨,盟本级和各旗县市均未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未配套建设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有4处点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累计倾倒量约2000余吨。

整改

时限

立行立改

整改

目标

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解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整改

措施

一是已建立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场。

二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

整改

完成

情况

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完成选址并完成可研,正在进行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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