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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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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扎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lt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联系(电话:0482-659000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信息,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监督保障机制,对我镇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努力把巴达尔胡镇人民政府打造成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政务信息10条、政务新媒体“巴达尔胡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更新1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巴达尔胡镇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对信息平台实施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扎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巴达尔胡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线下公开栏,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群众关切事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应急管理预案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相关政府信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答群众疑惑,增强政务工作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全面,客观、公正、高效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各部门年终工作中,依托政务服务网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建立健全相关办事渠道,做好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办理好公众投诉、建议、咨询受理办理工作,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审查督导。2025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渠道效能发挥不足,政务新媒体粉丝量少、群众关注度低,信息传播覆盖面受限,未能充分发挥政务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二是互动回应质效欠佳,针对群众在信息公开平台的咨询、留言等诉求,回复内容不够清晰全面,无法有效满足群众获取信息、解决疑问的实际需求;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升,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领域的政策法规、公开标准及操作流程掌握不够熟练,制约了工作整体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公开渠道推广力度,整合“村村响”广播、宣传栏等线下载体,加大对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推广,尤其聚焦政务新媒体平台,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二是优化互动回应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巡查互动平台,制定标准化回复规范与模板,确保对群众诉求的回应具备针对性、全面性与准确性;三是深化业务培训与考核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强化政策法规、业务标准及操作技能的学习,切实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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