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松花江片区排涝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松花江片区排涝工程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松花江片区排涝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努文木仁乡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涝区面积为95.23万亩,排涝面积为43.45万亩。新建三家子扬水站、努文木仁扬水站,改造乌塔其扬水站、半拉山扬水站、牧业扬水站;排干整治疏浚长度合计35.27km,主要包括整治半拉山扬水站总排干14.8km、乌塔其扬水站总排干9km、整治努文木仁扬水站片区排干3.37km、三家子扬水站片区排干3.9km、牧业扬水站片区排干4.2km。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7414.4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扎赉特旗农牧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9108188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按照上述地址,通过电话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扎赉特旗农牧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扎赉特旗农牧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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