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旗房屋征收部门,草拟制定了《扎赉特旗音德尔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并按照旗司法局关于补充起草《扎赉特旗音德尔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程序及材料的通知要求,就论证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听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程序进一步进行了规范整理、沟通上报,并按照司法局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中关于“制定内容”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已依据规定将《扎赉特旗音德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审议稿呈报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研讨后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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