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补领
法律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址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受理条件:本人申请。
申报材料:1、本人申请。2、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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