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法律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二条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受理条件: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的港澳台居民。
申报材料:1、出入境证件。2、居住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住宿证明等),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就读(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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