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育督导条例》精神,结合挂牌督导相关工作要求,督学责任区日常督导事项为:
1.责任区督学综合运用实地查看、座谈等方式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安全、“双减”政策落实等57个指标;幼儿园的园所安全、活动与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25个指标进行经常性督导,持续跟进,并通过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跟踪指标落实及整改情况。
2.重点督导学校的校服、教辅的管理;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四个100%”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特别是每月进校园全覆盖监督“校园餐”的常态化情况。
3.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园)规范办学行为。
4.参加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
5.完成教育督导机构指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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