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扎赉特旗教育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扎赉特旗2026年度< ont>扎赉特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扎市监发〔2026〕2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与监管,扎赉特旗教育局、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扎赉特旗气象局决定联合开展扎赉特旗2026年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现将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依据本方案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扎赉特旗教育局联系人:张海波
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包秀雯
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张婷婷
扎赉特旗气象局联系人:高 雷
附件:
1.扎赉特旗教育领域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2.扎赉特旗教育领域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扎赉特旗教育局 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扎赉特旗气象局
| 2026年9月4日 |
| 扎赉特旗教育局 2026年9月4日印发 |
附件1
扎赉特旗教育领域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兴安盟2026年度< ont>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6〕5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监管学校办学行为和安全监管,扎赉特旗教育局决定联合扎赉特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气象局开展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关于印发 <扎赉特旗2026年度< ont>扎赉特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扎市监发〔2026〕22号)文件要求,制定为:
扎赉特旗教育领域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二、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按照文件中的计划要求,结合四个部门各自职能职责和监管重点内容任务确定抽查事项。
(一)扎赉特旗教育局:
1.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艺术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和国防教育工作情况的检查;
2.对教材选用情况的检查; 3.对教师资格的检查; 4.对学校教育经费的行政检查; 5.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6.对申请奖助学金学生的受助资格的行政检查; 7.对学校招收学生情况的行政检查; 8.对学校校园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9.对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10.中小学校服的检查。
(二)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1.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2.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3.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4.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5.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重点);
6.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重点);
7.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重点);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重点);
8.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重点);
9.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重点);
10.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
11.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
12.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一般);
13.流通领域商品监测及监督检查。
(三)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1.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2.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四)扎赉特旗气象局:
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的行政检查。
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扎赉特旗2026年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抽查检查比例为10%。
四、职责分工
- 本次抽查,由扎赉特旗教育局发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作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检查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 按照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被抽取的人员按照监管职责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平台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6年8月初至2026年10月末,分为三个阶段。
- 随机抽取阶段(8月15日至9月10日)
由教育局发起,联合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气象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编组匹配检查人员。
- 实地检查阶段(9月10日至10月20日)
旗教育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由联合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受检单位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执法检查表”,要求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相关检查人员自行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理工作或相关工作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扎赉特旗教育局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扎赉特旗教育局
2026年9月4日
| 附件2 扎赉特旗教育局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
||||||||||||||
| 序号 |
联合抽查 |
联合抽查 |
检查对象 |
发起 |
联合 |
检查方式 |
抽取时间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 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 |
备注 |
||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联合部门抽查事项 |
|||||||||||||
| 1 |
扎赉特旗教育领域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
教育领域2026年度学校办学行为、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
扎赉特旗 |
扎赉特旗教育局 |
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气象局 |
实地核查 |
8-9月 |
10% |
9-10月 |
教育局: 1.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艺术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和国防教育工作情况的检查;2.对教材选用情况的检查; 3.对教师资格的检查; 4.对学校教育经费的行政检查; 5.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6.对申请奖助学金学生的受助资格的行政检查; 7.对学校招收学生情况的行政检查; 8.对学校校园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9.对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10.中小学校服的检查。 |
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1.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2.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学校办学行为、食堂运营、校服购买以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
||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