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红胜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2G004)受让位于音德尔镇第三中学东,育才街南的宗地,宗地面积为15891.7平方米,土地出让金5705000元,约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013年7月25日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3G026)受让位于音德尔镇第三中学东,育才街南的宗地,宗地面积为15074.5平方米,土地出让金7830000元,约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出让合同第16条约定,内蒙古红胜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15年5月29日前完成合同编号:2012G004宗地的竣工和2014年10月25日前完成合同编号:2013G026宗地的竣工。
经我局现场核查,2012G004宗地涉及面积1448.92平方米2013G026宗地涉及面积706.35平方米,合计2155.27平方米。未完成拆迁征收及补偿工作也未按期竣工。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三十一条约定,经扎赉特旗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2155.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涉及退还土地出让金715139.8元。
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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