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我旗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版)》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3)98号)精神和《兴安盟扎赉特旗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联合印发2023年度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扎赉特旗2023年度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贵喜 联系人:杨彦海
手机: 13948287892 手机:18848081300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扎赉特旗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版),依据《兴安盟扎赉特旗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扎赉特旗2023年度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并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0.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扎赉特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共3家,按照100%比例抽取。
四、职责分工
五、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联合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编组匹配检查人员。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由联合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执法检查表”,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检查结果录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自行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理工作或相关工作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完成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