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为有效落实会议提出的15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有力促进全旗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按照旗委政府工作要求,旗安委办制定《扎赉特旗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十五条重要举措的实施细则》。
第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具体内容:地方党委必须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而且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落实。近期,要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主持党委常委会,分析形势,研究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真正抓扎实、抓具体、抓出成效。
1.旗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旗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旗委书记、党委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2.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3.旗委每年度至少观看1次“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
4.旗委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5.把安全生产纳入旗委议事日程和工作要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旗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旗委会每年至少听取2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6.把各乡镇各行业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旗委督查督办重要内容,一并进行督促检查。
7.建立完善旗委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的安全生产巡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将巡查结果作为对被巡查地区党委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8.建立完善旗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每年对乡镇苏木、种畜繁育中心、党委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9.旗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10.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1.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员应当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和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2.分管组织工作的成员应当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支持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
13.分管宣传工作的成员应当组织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公益宣传力度。
14.分管政法工作的成员应当统筹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等考核内容,指导安全生产领域维稳工作,组织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15.分管统战工作的成员应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16.分管群团工作的成员应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具体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地方党委会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办法。各级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现实体化运行,滚动排查隐患,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工作。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工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17.旗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考核。
18.旗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19.旗政府每年度至少观看1次“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
20.旗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21.旗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2.把苏木乡镇、种畜繁育中心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各行业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旗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一并进行督促检查。
23.旗政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巡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将巡查结果作为对被巡查地区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24.旗政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每年对下级政府、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政府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25.旗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26.旗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7.旗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监督管理部门。
28.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29.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30.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季度会议,组织开展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旗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36.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具体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安全责任清单,尽快加以落实。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各级安委会会同编制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责任,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实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一次评估,跟那些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纠正,必要的要收回来。应急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方各部门各有关企业可以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的项目,抓紧上报审批,这有利于长期的发展。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37.旗直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8.按照《中共扎赉特旗委扎赉特旗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扎赉特旗委扎赉特旗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扎赉特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纳入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具体内容:党中央明确要求,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这个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也就是说,追究党委、政府领导的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各级的责任,可能会追究到县、追究到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39.事故调查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和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理。在事故中涉及的公职人员的处理,由纪委监委对违纪违规公职人员予以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第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内容: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发生事故,现在看来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员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对弄虚作假,逃避责任的依法追究。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40.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各安全生产负有职责部门分别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约谈制度。
(9)为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各安全生产负有职责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信用诚信制度,严格执行。
41.发生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2.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3.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4.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
45.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
46.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47.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
第六、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具体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将尽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有关地区要做好准备,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要牢牢盯守矿山、危化品、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由省市级安委会和中央企业总部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的措施。要统筹疫情防控、公共安全,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的、封闭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成整改。对整改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要当做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更要从严追究责任,异常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本级安委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48.旗安委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等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扎赉特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全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安委会〔2022〕5号),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活动。
第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具体内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但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漏洞,各级发展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部分传统行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督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49.旗发改委牵头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
50.各负有项目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严把安全准入关。
51.各负有项目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实施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
52.充分发挥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制度。
53.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密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54.各负有项目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严把项目安全审批关。工业园区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关,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行业标准。
55.严禁东部沿海部分淘汰产能行业向我旗转移。
56.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严格安全监管,开展淘汰落后产业转移项目专项整治行动。
第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具体内容:要立即采取行动,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国企、央企要发挥表率作用,国企总部、央企总部要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57.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开展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专项整治。
(1)整治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2)整治是否履行法定发包程序。
(3)整治是否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
(4)整治是否设置违反工程质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的规定。
(5)整治是否肢解发包。
(6)整治是否将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违法发包行为。
(7)整治工程款、劳务费、工人工资等是否按时拨付支付给施工单位和工人。
第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具体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工人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数量较多的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要重点加以检查,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央企、地方国企要带头,但是不能以安全生产名义辞退农民工,因为当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我们先整改,而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要把握好度。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58.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摸清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底数、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将统计结果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59.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内容如下。
(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当为缴纳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的缴纳安责险。
(3)劳动者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和用工单位的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5)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6)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8)控制好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
60.中区直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的高危企业要带头做好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人员的各项安全保障(内容同上)。
6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涉及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6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各行业各企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人员安全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具体内容:有关部门地区要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并对重点行业及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纪行为采取精准的办法,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猫鼠一家的腐败行为,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63.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旗政府《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各自安全生广监管职责范围内,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第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具体内容:安全生产执法要理直气壮,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强化精准执法,按照自治区、盟、旗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对事故爆发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要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要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严防明停暗采。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64.建立地方领导干部阻挠、干涉安全生产执法及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制度。
(1)建立健全《地方领导干部阻挠、干涉安全生产执法及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制度》。
(2)全旗各地各部门组织对有关人员阻挠、干涉安全生产执法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自查。
(3)旗直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制度建设及记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暗访。
65.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
66.组织各行业领域开展分级执法行动。
67.实施聘请专家辅助执法工程。
(1)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专家辅助工作机制。
(2)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专家库。
(3)梳理行业安全执法危重点、关键点,执法人员业务薄弱点,建立年度专家执法辅助计划。
68.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互查。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旗县市间执法互查,或者和周边省区市建立互查联动长效机制。
第十二、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具体内容:各地区要尽快配齐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对个别地区撤销市级执法队伍的错误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各地在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行政时,充分考虑这项工作专业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一定要给予大力支持,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69.实施旗乡两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工程。
(1)对各部门执法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本级党委政府及组织和人事等相关部门。
(2)属地党委政府根据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按照自治区机构编制性质及本地人员编制实际,为有关部门设置相应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执法人员。旗乡两级合并的执法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精神上报研究,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旗乡两级分别设置执法机构。司法部门适时协调上级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70.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各部门执法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部门执法工作需要,核算部门执法工作经费,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三、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具体内容:要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及时处理,依法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要实行重奖。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7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旗乡两级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号码。
第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行为
具体内容:要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72.组织开展事故信息处置演练。
(1)各部门制定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处理工作制度。
(2)对事故信息处置相关内容宣传学习。
(3)组织信息处理工作演练,严格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建立信息联动处置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和记录,并长期坚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
73.对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第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内容:从当前形势看,做好这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头脑要冷静,不能单打独斗,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既要亮红灯,又要给黄灯、给绿灯,保持交通的畅通,要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的纾困问题,国务院正在专门研究民航业遇到的困难,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必要的补助,交通部门、民航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入进行整改,同时要注意做好飞行员的思想工作、心理疏导,其他各行业都要从实际出发,增强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对于各类事故遇难人员,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逝者为大,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做到稳中求进,善于弹钢琴,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真正体现党的执政能力水平,让党中央放心,让全国人民放心。
细化分解具体措施:
74.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创优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从严从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旗政府制定《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82-6736915 举报邮箱:zltqzf@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