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扎赉特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1-00074 | 发文字号:扎政办字〔2021〕36号 |
发文机构:政府办 | 信息分类:4549630 |
概述: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扎赉特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6-19 | 有效性:1 |
扎政办字〔2021〕36号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扎赉特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垂直管理单位,各有关驻旗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扎赉特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周 文 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王天军 旗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李英国 旗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白连生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申敬东 旗民政局局长
王春孝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福金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晓凯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史向丽 旗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罗德强 旗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柳成龙 旗教育局副局局长
白银贵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赵桂香 旗司法局副局长
庄宪君 旗财政局副局长
张立成 旗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 峰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志凤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邢云福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丽莉 旗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春光 旗应急局副局长
闻俏东 旗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邓淑文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常胡格吉勒图 旗统计局副局长
王凤友 旗医保局副局长
王双连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生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金天亮 旗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郑 玮 旗妇联副主席
陈秀娟 旗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张金荣 旗团委副书记
呼格吉乐图 旗科协副主席
张玉兰 旗残联副理事
宫阁彬 旗工商联副主席
于长峰 旗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地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扎赉特旗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申敬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旗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孙彦坤兼任,副主任由旗委网信办副主任陈晓凯、旗教育副局长柳成龙、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白银贵、旗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丽莉、旗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双连、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生、旗团委副书记张金荣、旗妇联副主席郑玮兼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 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四)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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