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旗全社会用电量达5794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71%。其中,生产用电39483万千瓦时,增长8.95%,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68.1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8462万千瓦时,增长5.15%,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31.86%。
在生产用电中,全旗第一产业用电量7141万千瓦时,增长18.92%,占生产用电量的比重为18.09%;第二产业用电量18434万千瓦时,增长9.89%,占生产用电量的比重为46.69%;第三产业用电量13908万千瓦时,增长3.34%,占生产用电量的比重为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