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4:58:5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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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地方卫生健康标准,拟定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国家、自治区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四、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跟踪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

六、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落实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要求。承担行业纠风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全旗老年健康工作,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九、制定和实施全旗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指导全旗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妇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制定全旗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三、承担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兴安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

(三)财务审计股。

(四)规划信息和体制改革股。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

(六)法制和综合监督股。

(七)医政医管股。

(八)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股。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

(十)妇幼健康服务股。

(十一)蒙中医药服务管理股。

工作及查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大维,

联系电话:0482-6063000,

办公地址:音德尔镇神山街。

三、所属单位

1.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采供血、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母婴保健和中医服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相关执法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旗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旗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自治区、盟直部门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四)依法查处单采血浆站管理、血站管理、血液制品管理、献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五)依法查处药品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中医药管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六)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七)依法查处医疗机构管理、处方管理、医疗广告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执业医师管理、护士管理、医师资格考试管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精神卫生、人体器官移植、食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八)依法查处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九)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母婴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十)依法查处学校卫生工作、生活饮用水坐监督管理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十一)依法查处食盐加碘消除缺乏危害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放射诊疗管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等行政违法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十二)承担蒙中医管理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有关工作任务。

(十三)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巴彦乌兰路路东

联系方式:0482-6063018

邮政编码:137600

负责人:赵崇礼

2、扎赉特旗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旗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扎赛特旗行动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卫生城镇创建的申报工作和 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承担全旗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控烟 履约、城镇区灭鼠工作;承担健康内蒙古行动(健康兴安行动和 健康扎赛特行动)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宣传、策划、指导评估 等工作;承担查新检索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上报主管部门及 旗爱卫会交办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承担全旗人群健康知识、 健康行为、健康教育的计划制订、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健康 促进宣传等工作;根据全旗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和突发性公共 卫生事件,开展相应的政策信息宣传和防治知识的普及;承担全 旗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乡村医生 和全科医生的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和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等政 策措施落实,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能力建设;负责推进卫生健康服 务体系建设,实现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承担全旗卫生健康统计、相关数据监测等辅助性工作并进行分析; 承担全旗卫生服务调查等专项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业信息标准 化推广应用、软件正版化、办公域名网日常使用和办公自动化技 术支持工作;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神山西街

联系方式:0482-6063017

邮政编码:137600

负责人:郭俊红

3.扎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一)疾病预防与控制。对全旗急慢性传染病、鼠疫等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掌握相应疾病分布和动态,强化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针对重点传染病及时开展疫情研判与分析,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卫生应急准备;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标本采集和保存、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组织开展全旗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五)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等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餐饮业、公共场所等卫生检测,对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六)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七)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开展常规微生物和理化检测检验、病原学鉴定;开展常见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负责饮水安全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八)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九)疾病防控业务指导。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十)承担旗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巴彦乌兰路路东

联系方式:0482-6063026

邮政编码:137600

负责人:赵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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