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胡尔勒镇人民政府

来源:扎赉特旗胡尔勒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19 10:56:0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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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做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好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宗教等工作;负责基层人大、群团工作,做好关工委和老干部工作;做好“三务”公开工作,增强决策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根据旗委、政府对全旗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负责做好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五)做好卫生健康、教育、文化、科技、统计、劳动就业、社会团体等工作,推进农牧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做好低保、救灾、社会救助、优抚、残疾人等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工作。

  (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做好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抓好网格化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大力加强辖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城市创建、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交通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八)抓好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九)指导嘎查村(社区)两委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两委在宣传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等方面的作用。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政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金融、统计、安全、保密、印信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文稿和年鉴的编写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相关工作;承担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干部职称评定及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星级评定、考评考核和党员教育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等工作。负责乡土人才孵化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工委等工作。负责嘎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两委”干部培训教育和动态管理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制定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督促检查、培树典型、实绩考核和信息材料报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深入基层进行政策指导和调查研究。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校、招投标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农村建设规划、宅基地管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社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沙巴尔图嘎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530003

  负责人:张 顺

  三、所属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 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 负责婚姻登记、就业服务、养老金发放、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许可等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
  • 负责本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受理、调查、审核和管理工作;代发社会救助金额领取凭证及其款物。
  •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 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扎赉特旗胡尔勒镇党群服务中心为胡尔勒镇所属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沙巴尔图嘎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530003

  负责人:齐莫日格吉乐

  (二)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1、主要职责

  • 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草原法》《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有关业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
  • 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具,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
  • 负责家畜禽繁育,草原建设,推广畜牧科技适应技术;负责畜禽疾病、疫病防治,做好畜禽疫情测报工作。
  • 负责专业技术培训、林业资源的保护、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和农牧区水利的施工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和人畜饮水安全工作。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扎赉特旗胡尔勒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为胡尔勒镇所属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沙巴尔图嘎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530003

  负责人:潘全钢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

  1、主要职责

  • 以镇政府名义在辖区内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农牧林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及交通运输管理等赋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 行使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权。
  • 负责执法工作综合技术保障、党建、财务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服务等属辅助执法功能。
  • 完成上级执法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扎赉特旗胡尔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胡尔勒镇所属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沙巴尔图嘎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530003

  负责人:李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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