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008)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时间:2022-05-30 09:10:4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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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赉特旗巴拉嘎大桥临时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扎环审字[2022]008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

单位扎赉特旗巴拉嘎大桥临时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批复如下:

一、扎赉特旗巴拉嘎大桥临时搅拌站项目建设地点: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达拉吐嘎查巴拉嘎西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22度4分10.28秒,N:46度48分18.79秒。厂区用地面积23000m2建设内容包括水泥混凝土搅拌站一座、钢筋加工区,项目总投资34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单位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周围无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地区,不涉及文物、遗址等问题,选址基本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所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2.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执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运营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输送过程、搅拌过程及散装水泥卸料过程应采取密闭处理。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底泥上料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和搅拌主机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扬尘以及汽车尾气等均应按照环评中所述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各筒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各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沤肥。(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a标准要求(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混凝土块集中收集、运至环卫指定地点处理。沉淀池底泥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筒仓除尘器作为原料回收利用钢筋加工后产生的废金属收集后外售。工区内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进入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扎赉特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四、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网站上备案。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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