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于4月12至4月28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旗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完善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过程等为主要内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食堂管理人员立即整改,并要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时全面的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此次督查联合各苏木乡镇基层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学校食堂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1起,进一步压实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