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务副书记为分管领导亲自抓,党务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部门的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门户网站管理和微信公众号等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对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82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民政系统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
2.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公布民政工作开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下述内容不予以公开,其余信息原则上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无部分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批准的;
3、可能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公开的事项;
5、按规定和相应要求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指示精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学习,多组织培训工作,提高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二是强调深化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三是加强督查。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