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信访局 时间:2022-01-25 09:33: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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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信访局按照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不断规范信访局政务公开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这一目标,大力提高信访接待意识和接待水平,使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及大事记等相关内容,2021年共对外公开总数量为17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及时公开了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机构等内容,便于公众对关切的事情提出申请。2021年没有接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对旗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解读,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正面引导、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同时注重适时、适度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注重服务全旗广大群众,及时回应群众的知情需求。

  (四)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政策出台前沟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我局坚持按规定加强社会各界的沟通,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以满足群众知晓度;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广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信访局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之间联系,及时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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