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
  • 部门分类:交通运输局
  • 索引号:01152200/2022-00117
  • 主题分类:法规公文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 来源:交通运输局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对从事道路客、货运输及相关道路运输客货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机构、危化品运输、物流服务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履行对政府公示的道路货物源头单位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运输执法监督工作。

  (二)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

  (三)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对违反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

  (四)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违反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

  (五)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运营服务质量;对违反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

  (六)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县级公路路政巡查;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

  (七)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依法管理县级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负责管理县级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对其运输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监督指导乡村两级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和管理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参与路政复议、诉讼案件。

  (九)维护航道交通秩序,执行航道交通管制,监督船舶安全航行,查处航道交通违法案件,保障航道交通安全;监督危险货物的装卸并向上级报告。

  (十)查处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交通工程质量执法工作,受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投诉,查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

  (十二)履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十三)完成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

  执法大队设十个内设机构,即:综合技术保障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五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六中队。

  三、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岗位

  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

  五、监督电话:0482--612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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