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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
  • 部门分类:旗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01152200/2022-0020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 来源:扎赉特旗政府办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扎政办发〔2022〕10号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驻旗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29号)精神,推动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医保基金风险,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我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重大问题、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听取各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

  (五)促进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六)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向旗政府汇报意见建议。

  二、召集形式

  联席会议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旗医保局牵头,旗发改委、公安局、人民法院、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审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三、职责分工

  (一)旗医保局。负责牵头研究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于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旗发改委。负责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落实产业发展指数监测与披露机制。

  (三)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骗保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加强与旗医保局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旗医保局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检查要提前介入。

  (四)旗人民法院。负责对涉及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及相关的重要信息,互通有无,加强联系,共同构建各司其职、统筹有度、互相配合的协调联动机构。

  (五)旗司法局。负责加强与旗医保局信息对接,指导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协同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

  (六)旗财政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按时足额拨付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对单位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七)旗人社局。负责协助做好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八)旗卫健委。负责协调推进“三医联动”机制,指导医疗机构配合做好医保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违规情况,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旗审计局。负责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医保基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促相关部门查处。

  (十)旗税务局。负责及时与旗医保局对接征缴信息。

  (十一)旗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药品进货渠道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购药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把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责任,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相关决议,组织抓好协同配合工作,积极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全旗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紧密联系,形成常态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日常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向召集人、副召集人报告,对不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主动作为,创新监管方式。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的问题,加强形势分析,提出工作建议、意见,不断创新监管方法、措施,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

  

  附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2年5月16日

  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孟祥宇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召集人:梁亚运  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周国斌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潘  博  旗财政局局长

  郭学军  旗审计局局长

  王喜武  旗司法局局长

  毕占国  旗人社局局长

  尹  燕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董伟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俊峰  旗税务局局长

  王凤友  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冯占宇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双连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医疗保障局,主任:梁亚运(兼),工作人员:邵俊峰。联系电话:0482-671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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