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旗人社系统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分厅)

来源:各部门 时间:2018-10-16 10:18:3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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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扎旗人社系统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分厅)各窗口岗位责任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在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同时,特制定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相近岗位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由B岗责任人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即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以确保中心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也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的需要。

    三、AB岗的工作职责

    1、窗口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

    2、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 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应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的结果负相应责任。

    3、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交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交接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4、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科室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作。

    5、AB岗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纳入扎旗人社系统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分厅)考核管理范围。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窗口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许可(审批)工作的正常办理。

    五、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

    六、窗口暂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在实施AB岗责任制中,工作时间须确保在岗;如确因特殊原因暂时缺岗的,应由原单位派员顶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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