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25号)文件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21日起,兴安盟“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号码正式并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行双号并行,消费者拨打“12345”热线、“12315”热线均可反映诉求。
这意味着,广大消费者不用再为“记不住热线电话号码”而烦心,统一拨打“12345”热线即可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等诉求;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12345”热线功能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问题和表达合理诉求。在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合同示范文本中标示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统一改为“12345”,方便群众记忆和使用,实现一号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