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为抓手,全面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的贯彻落实,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文明守信的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通知》,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继续开展各类主体“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
在经营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的基础上,由企业自愿申请、计量管理股组织相关人员核查,拟授予扎赉特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兴安销售分公司扎赉特旗通海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扎赉特旗南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扎赉特旗中心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扎赉特旗续航加气站、扎赉特旗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为“2024年度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人:计量管理股孔建中,联系电话:13664806788
特此公示。
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