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环审字[2021]25号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民升粮贸有限责任公司粮食仓储、配套设施扩建项目,位于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对烘干塔进行扩建,配套建设12t/h生物质热风炉、安装布袋除尘器等,项目总投资800元,环保投资55万元,建设单位扎赉特旗民升粮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二、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粮食运输过程车辆苫盖,装卸、筛分、输送全程封闭,生物质燃料存放在全封闭燃料棚内。
三、除尘下灰、锅炉灰渣暂存于封闭堆棚内,外售用作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扎赉特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六、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网站上备案。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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