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灰石矿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巴音套海嘎查,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16′36.54"、北纬46°49′59.34",用地面积131亩,该项目改建2#石灰石矿生产线设施,项目年生产石灰石2万t,生产碎石12万t/a。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单位扎赉特旗巴达尔湖苏木广秀石灰石矿。
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周围无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地区,不涉及文物、遗址等问题,选址基本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采取的措施进行建设。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所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执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
三、原料运输、装卸、铲出采取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多尘物料应予苫盖。破碎、筛分、雷蒙机工序安装喷雾装置。破碎机进料仓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降尘控制。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噪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六、合理进行厂区绿化,做到整体美观。
七、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八、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网站上备案。
公 章
经办人:陈 昆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