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自申报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以来,盟、旗两级文化旅游体育局加强工作力度,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星级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指导申报酒店持续完善基础条件,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升级管理水平,力争达到评定标准。
2月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委派星评员正式评定,兴安盟阿尔山市成悦大酒店、阿尔山市那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温泉分公司(阿尔山市宾馆)、扎赉特旗佳隆酒店(扎赉特大酒店)、科右中旗赛罕塔拉大酒店等4家酒店被评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截至目前,兴安盟国家四星级酒店增至5家。
荣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对酒店提升形象、增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全旗旅游事业和酒店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接下来,扎赉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继续积极引导旗内各大酒店,强化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化建设,增强旅游服务能力,推动全旗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