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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 部门分类:卫健委
  • 索引号:01152200/2022-00089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 来源: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2022年度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投保通知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2022年度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投保通知

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医疗机构:

    我委于2019年委托熙达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兴安盟医疗机构2019-2022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结果为三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为共保人。

上一轮医责险投保项目已于2019年831日到期为保证各参保医疗机构的投保利益,及时衔接《医责险统保项目》保险事宜,继续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风险,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就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盟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新一轮医疗责任险投保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办理医责险统保项目投保事宜,各旗县市卫生健康要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投保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一、参保范围

兴安盟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村卫生室参保率达到80%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参保。

二、投保时间及保险期限

投保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

保险期限:2019年9 1日至2020831

三、投保要求

1、参保医疗机构要认真填写《兴安盟医疗机构2019至2022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投保材料》,并进行签字、盖章;

2、参保医疗机构填写《保险经纪服务授权委托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参保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客户告知函》、《客户身份信息补充单》,各医疗机构需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投保资料收取

参保医疗机构投保材料齐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742767181@qq.comhuazeng1202@163.com,并联系统保项目工作组,由联系人安排具体投保事宜,投保资料原件待保险公司送保险单及发票时收回。

五、保费支付

由统保项目工作人员负责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向各参保医疗机构发送《保费支付通知单》,各参保医疗机构在收到《保费支付通知单》后,需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保费全额划付至统保项目保费代收账户,并将划款凭证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统保项目工作组,以便统保项目工作人员及时核对保险费到帐信息,通知保险公司出具统保项目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

统保项目保险费代收账户:

开户名称: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154035030900

开户行行号:104191015944

六、保单、发票原件递送

由统保项目工作组负责统保项目保单、发票的审核工作,经审核无误后交由保险公司逐一递送。

七、未到期保险退保

参加统保的医疗机构如有在共保体成员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已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可先与统保项目工作组联系,由统保工作组协助向共保体成员单位办理退保手续,并由承保公司按照日比例计算退还保险费至医疗机构。

八、统保工作组联系方式

参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华增        联系电话:18647395227

   邮箱:huazeng1202@163.com

参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13654806655

邮箱:1742767181@qq.com

附件

    1、《兴安盟医疗机构2019至2022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投保材料》

    2、授权委托书

    3、客户告知函

    4、客户身份信息补充单

    5、医疗机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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