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强化“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传导盟市、旗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与指标要求,阿尔本格勒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赉特旗阿尔本格勒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17日,共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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