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镇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来源:乡镇 时间:2020-09-10 16:23:1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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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镇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镇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镇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进行公布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经镇和旗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镇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统筹运用镇政府新闻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镇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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