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政字〔2022〕25号 签发人:高勇君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
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
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排查的通知》(内建村【202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排查工作,并与2月27日前上报202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需求台账且村、社区书记签字并盖公章,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没有。
附件: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排查的通知》(内建村【2022】16号文件)
巴彦扎拉嘎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巴彦扎拉嘎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