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镇人民政府关于
发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各村:
根据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扎赉特旗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扎赉特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农发undefined17号文件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此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以下几种情况不予补贴
1.对已经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地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2.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
3.已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的耕地不予补贴
4.对抛荒一年以上取消次年补贴资金
5.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地膜回收比例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6.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经营权证登记以外的其它耕地等不予补贴。
7.已转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耕地由村委会收回作为机动地管理,并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新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